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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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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104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訂定保護投資人之政策並考核其執行情形。
十二、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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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任期: 104年6月12日至1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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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姓名 |
| 獨立董事 |
白俊男 |
| 獨立董事 |
張進德 |
| 獨立董事 |
羅清安 |
| 獨立董事 |
李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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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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