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公司治理及提升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根據產業環境及法規變化,持續優化董事會運作,並於113年8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準則」,每三年定期委託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113年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已執行完畢,評估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於113年委託外部專業獨立機構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進行外部績效評估(評估期間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業於113年12月30日提供評估報告,包括建議事項及本公司預計採行措施。113年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與外部評估結果皆已執行完畢,評估結果業已提報114年3月11日第十三屆第六次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