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ord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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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依照本公司營運方針,在可承受之風險曝險範圍內,預防任何可能的損失,在風險與報酬達成平衡的前提下,增加股東財富,並達成資本配置之最佳化原則。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執掌
董事會:本公司董事會為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以遵循法令、推動並落實公司整體風險管理為目標,明確瞭解公司營運所面臨之風險,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並負風險管理最終責任。風險管理單位每季至少一次(每年至少四次)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112年度已向董事會報告共計7次。

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會隸屬董事會,由董事會成員組成,其功能為協助董事會規劃與監督相關風險管理事務。

風險管理室:本公司風險管理室為獨立之部門,隸屬董事會,主要負責公司日常風險之監控、衡量及評估等執行層面之事務,確認業務單位之風險是否於公司和各授權額度範圍內。風險管理執行單位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通過,並負責衡量、監控與評估證券商日常之風險狀況。

財務部:本公司財務部獨立於各業務部門之資金調度單位,負責監視每一業務單位之資金使用情況,當市場突發狀況產生資金需求,訂有資金管理之緊急應變程序。

稽核室:本公司稽核室為獨立之部門,隸屬董事會,職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負責監督及提供方法及程序以確保本公司進行有效之作業風險管理。

法令遵循部:法令遵循部專責本公司之法規遵循與交易契約文件之適法性審查。為協助控管此法律風險,法務部隨時檢查內部規章,期使本公司即時因應主管機關法規之改變對本公司業務之衝擊,另備妥完整之審核程序以確保公司所有交易之周延性及適法性。

各業務單位:業務單位主管負有第一線風險管理之責任,負責分析及監控所屬單位內之相關風險,確保風險控管機制與程序能有效執行。

[組織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