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券期望藉由深化法令遵循、反貪腐、反洗錢等制度的努力,發展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建構誠信清廉的企業。期許每位員工都能秉持誠信、承諾、創新及合作的價值理念,作為檢視自己的最高準則。本公司為了更進一步防止貪瀆,在內部設有舉發通報機制。如發現有違操守或有違行為準則之情事,所有員工均可透過電子郵件、溝通信箱或書面投遞,向相關單位舉報。官網並設立舉報信箱提供外部申訴、舉發之管道。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內容包括:
一、保障股東權益。
二、強化董事會職能。
三、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
四、尊重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
五、提升資訊透明度等,以此落實公司治理及健全經營制度。
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於2023年3月9日董事會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以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公司發展。
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協調各單位履行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各單位就所負責事項,安排充足資源及適任人員,相互合作,落實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並由專責單位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道德行為準則
為使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本公司於2018年董事會通過制定「道德行為準則」,明定董事及經理人於利益衝突、圖己私利、保密責任、公平交易、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法令遵循等面相進行規範,以資遵循。
誠信經營違反事件
1.2023年康和證券違反法規罰款事件總數有2件,合計罰款金額為新台幣216萬元。其中屬於重大違反法規事件有1件。
事實發生日:2023年3月2日
違規情形:康和證券違反公司治理相關規定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影響證券業務經營,違反證券相關規定。
罰鍰金額:144萬元
2.2024年康和證券(不含子公司)違反法規罰款事件總數有2件,合計罰款金額為新台幣 72萬元,均非重大違反法規事件。
※關鍵重大事件定義:
1.本公司之重要策略議題與關鍵重大事件(包含經濟、環境和社會〔人權〕衝擊、風險與機會)。
2.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受主管機關裁罰案件,對本公司為警告以上(含)之處分。
3.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或董事會決議列入之其他重大議題。
4.
全集團舉報信箱與員工內部檢舉信箱,均無重大申訴案件。
(重大係指因犯罪、舞弊及違反包括但不限於刑事、民事、行政、證券等相關法令、誠信、道德準則等或其他任何損害公司權益或有損害之虞之行為)
反貪腐、教育訓練
1.董事會-反貪腐教育訓練
課程名稱 |
訓練人/次 |
百分比/% |
訓練時數/H |
公司治理暨洗錢防制-9月 |
11 |
100 |
33 |
2024年度法令宣導-檢舉制度/重訊發布及申報/內線交易/股權異動申報 |
11 |
100 |
11 |
2.員工-反貪腐教育訓練
2024年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訓練課程,將反詐欺、反貪腐相關議題之定義、應注意事項、宣導影片及網站資訊等納入教材,確保各項作業確實執行,建立公司誠信經營及反貪腐之決心。
課程名稱 |
人/次 |
百分比/% |
時數/H |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含反詐欺、反貪腐議題(內訓) |
1,193 |
99.17 |
3,579 |
3.供應商均簽署「誠信經營條款」
2024年本公司供應商均簽署「誠信經營條款」,供應商反貪腐宣導達百分之百。
重大事件通報及緊急應變機制
為規範本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時之通報及緊急應變,本公司於2019年6月訂定「重大事件通報及緊急應變處理辦法」,並由本公司董事長擔任召集人、總經理擔任副召集人兼業務執行督導,處理各種重大突發緊急事件。
建立檢舉制度
為促進公司健全經營,本公司建立完善之檢舉人保護制度,提供檢舉人就公司違反誠信經營原則事項,或有道德行為規範上不法之檢舉管道,並建立檢舉人保護制度,由本公司稽核室、法令遵循部及策略經營部為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單位,指派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稽核室為負責檢舉案件之調查單位。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於2025年3月11日修正「檢舉制度」,落實公司治理機制,有效提升監督管理效能,對於檢舉人身分及內容進行保密,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受不當之處置。
檢舉案件處理流程:
調查單位 |
本公司稽核室 |
檢舉案件 處理流程 |
一、受理單位於接獲檢舉案件後應填具「檢舉案件報告表」登記錄案。
二、受理單位於檢舉案件錄案後,應先判別檢舉案件是否具備調查要件。
三、立案原則與不受理之作業程序。
四、前款不受理之錄案備查案件,倘檢舉事項情節重大且所附事證確有調查必要者,得立案受理。
五、如不受理,由受理單位依檢舉人所提供之有效聯絡方式向檢舉人說明,但屬匿名或冒名檢舉案件,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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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件之調查流程 |
一、調查單位於檢舉案件立案後應儘速進行調查,並於立案後15個營業日內完成初步調查結果,立案翌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期間屆滿前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延長之,其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二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二、調查過程中如有必要,得請其他相關部門或外部專家提供協助。
三、調查單位執行職務,就檢舉事項進行調查時,有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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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件之陳報流程 |
一、如被檢舉人為內部員工,應陳報其上級主管及總經理,如檢舉事項調查確認有違法情事,應儘速提報獎懲委員會議處。
二、如被檢舉人為董事、獨立董事或職責相當於副總經理以上之管理階層者,應陳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三、本公司之調查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向董事長報告,並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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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官網及內部網站均設置專屬舉報信箱及檢舉專線,供檢舉人舉報,前項專屬舉報信箱及檢舉專線由稽核室主管管理,並設置代理人。
檢舉電話為02-8787-1888 分機690。
官網舉報信箱
2024年本公司共受理外部檢舉案件0件、員工直接檢舉0件。
溝通管道
本公司官網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客服信箱」與「客服專線」及各子公司實體營運據點,溝通平台均由專責人員負責回覆,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另外,官網設有「投資人」專區,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項財務、業務資訊,以維護本公司資訊揭露的透明度,保障投資人權益。
發言人 |
康景泰 執行副總經理 電話:(02)8787 18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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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發言人 |
守寍寍 協理 電話:(02)8787 1888#873 |
股務代理機構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71 1658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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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專線 |
‧ 免費客服專線(限市話撥打)0800-886-016
‧ 服務信箱:service@60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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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服務窗口 |
姓名:黃小姐 職稱:副總經理 電話:(02)8787-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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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服務窗口 |
姓名:鄒小姐 職稱:經理 電話:(02)8787-188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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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行為規範聲明書
本公司要求全體員工簽訂「員工行為規範聲明書」,聲明書中明確規範員工行為準則,包含品德與操守、個人行為與紀律、業務行為、智慧財產權、網路使用及電子郵件使用管理等範疇,並要求員工在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各項法令規範。
稽核運作現況
本公司稽核室係隸屬於董事會,設置總稽核一人綜理公司內部稽核業務,為專任內部稽核主管,目前稽核室編制稽核人員數名,其中1人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總稽核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各總分公司之稽核人員辦理本公司及各分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用,均符合「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且持續進修並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
本公司稽核室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於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本公司稽核室每年定期辦理董事與內部稽核人員座談會,向董事報告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檢討及改善情形、主管機關裁罰情形並作成紀錄;另為提升稽核品質、能力及落實應用於實務工作中,定期舉辦總分公司及子公司稽核人員教育訓練課程(主要課程內容為「【證券業執行「公平待客原則」】之【第三道防線內部稽核應如何強化執行情形」、「證券業執行【永續資訊之管理內控與內稽攸關性】」、「作業委外及個資保護查核概述」、「內部稽核作業檢討與宣導事項」)。
本公司稽核室於每年底擬訂次年度之稽核計劃,依法辦 理本公司之各項作業查核。公司稽核人員辦理內部稽核工作,分定期及不定期二類,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公司年度查核計畫執行;不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指示或業務需要辦理。
內部稽核員: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證照1名。
2022年~2024年稽核人員依公司指示或業務需要辦理執行情形如下:
缺失與改善情形
2024年受主管機關裁罰及改善措施
※以下缺失案件均依主管機關規定完成改善,並於2024年度完成相關作業辦法(程序)之增(修)訂、法令遵循宣導及教育訓練。
本公司裁罰案件數
本公司於2024年度受主管機關裁罰之事由、罰鍰金額及改進措施請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