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10年8月26日董事会决议通过由财务主管蔡琬琪协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并自110年10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於111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設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公司治理單位「董事會秘書室」。
董事会秘书室主要职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二、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三、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四、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五、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检视结果。
七、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八、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113年度公司治理单位「董事会秘书室」业务执行情形如下:
一、协助提供董事及独立董事于执行职务时所需资料。
二、协助安排董事各类进修课程,增进专业知能。
三、协助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程序事宜。
四、办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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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召开9次董事会及8次审计委员会,依法办理会议召集及提供会议资料,并于会后二十天内完成议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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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于113年6月6日召开,依法办理股东会日期事前登记、制作开会通知、议事手册、议事录等相关事宜。
五、公开资讯观测站相关定期与不定期之资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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