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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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报酬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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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民国100年8月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第六届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任期: 113年6月14日至116年6月5日
职称 姓名
独立董事 黃秀惠(召集人)
独立董事 张耀仁
独立董事 黄素慧
委员 刘志忠
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