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汇整如下:
▲委任签证会计师
(一)于113年12月18日第四届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及113年12月19日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续委任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本公司民国114年度财务及税务签证,并于114年3月10日第四届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及114年3月11日第十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为配合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调整,自民国114年第1季合并财报,将签证会计师由张正修会计师及庄碧玉会计师,更换为张正修会计师及黄秀椿会计师。本公司每年一次参考审计品质指标(AQIs)及会计师出具之独立性声明书,评估委任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前项会计师均符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
▲审阅财务报告
董事会造送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案,其中财务报表业经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核完竣,并出具查核报告。上开表册经本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尚无不合。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本公司依据「证券暨期货市场各服务事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以下简称「处理准则」)规定之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断项目,判断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
该「处理准则」所采用之内部控制制度判断项目,系为依管理控制之过程,将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五个组成要素,经各单位评估后,多能依原设计点达成控制的目标,虽偶有发现缺失,
但各单位已采取适当之更正措施。各单位亦注重内部风险及外部风险之控管,以使对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含获利、绩效及保障资产安全等)、报导具可靠性、及时性、透明性及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等目标能达成,并提供合理的确保。
▲审计委员会出席情形
11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开会4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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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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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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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席次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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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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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席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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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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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張耀仁 |
4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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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黃秀惠 |
4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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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黃素慧 |
4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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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蒋雅淇 |
4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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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开会6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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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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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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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席次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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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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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席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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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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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張耀仁 |
6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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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黃秀惠 |
6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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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黃素慧 |
6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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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
蒋雅淇 |
6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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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运作情形
一一三年度
(1)113年6月26日第四届第一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修正本公司「证券内部控制制度」、「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二:拟建置证券交易主机异地备援机房。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3年6月27日第十三届第二次董事会。
(2)113年8月14日第四届第二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本公司民国113年第2季个体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二:修正本公司「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三:提报本公司「金管会检查局检查意见改善情形报告-续报」。
案由四:拟修订「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注意事项」及其附录「疑似洗钱、资恐或武扩交易态样」。
案由五:拟提报订定本公司「作业委托他人处理准则」。
案由六:拟修订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委任契约及附约乙案。
案由七:本公司与太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房屋租赁契约提前终止暨续约签定案。
案由八:修订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案。
案由九:本公司拟捐赠财团法人台湾省私立普门仁爱之家新台币30万元整。
案由十:修订本公司「事务分层核决权限表」。
案由十一:修正本公司组织图、组织规程案。
案由十二:总经理异动案。
案由十三:本公司发言人变更案。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3年8月15日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
(3)113年11月6日第四届第三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提报本公司委托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专案审查出具之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案由二:提报本公司委托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专案审查出具之内部控制制度专案审查确信报告。
案由三:本公司民国113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四:修正本公司「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五:本公司拟申请开办「证券业务借贷款项」业务。
案由六:本公司拟申请开办「不限用途款项借贷」业务。
案由七:拟修订经纪事业群事务分层负责核决权限表。
案由八:修正本公司「兴柜推荐股票买卖作业办法」。
案由九:修订本公司组织图、组织规程案。
案由十:本公司与康和证券投资顾问(股)公司签订系统维护合约。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3年11月12日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
(4)113年12月18日第四届第四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案。
案由二:签证会计师委任及报酬案。
案由三:预先核准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非确信服务案。
案由四:本公司114年度营运计画暨预算案。
案由五:制订本公司「永续资讯管理作业准则」。
案由六:制订本公司「永续报告书编制及确信作业准则」。
案由七: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八:提报本公司114年度内部稽核作业查核计画。
案由九:修订本公司「公平待客原则」政策及策略案。
案由十:本公司委任康和证券投资顾问(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案。
案由十一:修订金融商品了解客户与商品适合度审查作业程序案。
案由十二:修订专业投资人资格申请、审查作业程序案。
案由十三:提报本公司114年度重大议题问责年度计画暨修订专责单位。
案由十四:修正本公司「资讯安全政策」。
案由十五:本公司停车位出租案。
案由十六:114年总公司10楼房屋租赁合约续约案。
案由十七:114年总公司15楼房屋租赁合约续约案。
案由十八:拟修订金融消费争议处理办法。
案由十九:本公司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系统维护合约。
案由二十:拟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顾问委任契约。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3年12月19日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
一一四年度
(5)114年3月10日第四届第五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本公司民国113年度个体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二:本公司民国113年度盈余分配案。
案由三: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案由四:本公司「113年度营业报告书」案。
案由五:本公司拟自民国114年第1季起更换签证会计师。
案由六: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案由七: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案由八: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九:本公司1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案由十:修订本公司「检举制度」。
案由十一:本公司113年11、12月经营风险预警作业改善计画案。
案由十二:自有资产出租续约案。
案由十三:因应新交易平台开发需要,拟采购相关软硬体。
案由十四:总稽核续聘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经全体出席委员同意通过。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3月11日第十三届第六次董事会。
(6)114年5月12日第四届第六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本公司民国114年第1季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二: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三:修订本公司「作业委托他⼈处理准则」。
案由四:拟修订「康和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防制洗钱暨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计画」。
案由五:拟废止本公司「国际证券业务分公司纷争处理作业程序」。
案由六:本公司114年3月经营风险预警作业改善计画案。
案由七:本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任案。
案由八:总公司B2大讲堂装修预算案。
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经全体出席委员同意通过。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5月13日第十三届第七次董事会。
(7)114年7月16日第四届第七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二:有关「检调单位对本公司进行调查事宜」查核报告
案由三:有关「代重要子公司康和期货(股)公司公告有关检调单位至本公司进行调查事宜」查核报告。
案由四:转投资子公司康和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减资暨增资案。
案由五:本公司114年4月、5月经营风险预警作业改善计画案。
案由六:拟修订本公司「子公司监理作业程序」案。
案由七:本公司拟捐赠财团法人台湾省私立普门仁爱之家新台币30万元整。
案由八:因应新交易平台开发后营运需要,拟追加台股行情费用预算。
案由九:修正本公司组织图、组织规程案。
案由十:修正本公司「顾问聘任办法」案。
案由十一:委任经理人兼任案。
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经全体出席委员同意通过。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7月17日第十三届第八次董事会。
(8)114年8月13日第四届第八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本公司民国114年第2季个体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二: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三:拟订定本公司「资通系统资通安全评估计画细则」。
案由四:拟修订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委任契约及附约乙案。
案由五:本公司114年6月经营风险预警作业改善计画案。
案由六:本公司拟赞助铭传大学办理114年「第一届校园ETF竞赛交易策略模拟竞赛」经费20万元整。
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经全体出席委员同意通过。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8月14日第十三届第九次董事会。
(9)114年11月12日第四届第九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本公司民国114年第3季合并财务报表。
案由二: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三: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行评估作业程序」。
案由四:拟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顾问委任契约。
案由五:修订与康和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分润协议书案。
案由六:拟修订经纪事业群事务分层负责核决权限表。
案由七:114年总公司10楼房屋租赁契约续约案。
案由八:114年总公司15楼房屋租赁契约续约案。
案由九:本公司停车位出租案。
案由十:本公司114年7月经营风险预警作业改善计画案。
案由十一:拟修订本公司「金融商品了解客户与商品适合度审查作业程序」。
案由十二:拟制定本公司「董事兼任职务考核程序」。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11月12日第十三届第十次董事会。
(10)114年12月17日第四届第十次审计委员会
案由一:民国115年度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及适任性(含AQIs)评估案。
案由二:民国115年度签证会计师委任及报酬案。
案由三:预先核准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非确信服务案。
案由四:本公司115年度预算案。
案由五:拟申请开办亚洲资产管理中心高雄专区高资产业务销售未具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性质之境外基金并与高雄市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
案由六:订定本公司「高资产客户资格申请、审查作业程序」案。
案由七:提报本公司115年度内部稽核作业查核计画。
案由八:修正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案由九:本公司续与康和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系统代理维护合约。
案由十:修订本公司「作业委托他⼈处理准则」。
案由十一:修正本公司「资讯安全政策」。
案由十二:提报本公司115年度重大议题问责年度计画。
案由十三:本公司委任康和证券投资顾问(股)公司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案。
案由十四:拟修订本公司「事务分层负责核决权限表」。
案由十五:拟修订本公司「派任子公司董事及监察人考核办法」并更名为「派任子公司董事及监察人考核程序」。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并提报114年12月18日第十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